粤传媒(002181)

征集条件:
在2013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19日之前买入粤传媒(002181),并在2016年10月2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关于我们: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刘冰华律师团队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曾经成功代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佛山照明案、海润光伏案、振兴生化案、华锐风电、京天利、大智慧、上海顺灏、安硕信息、大连控股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征集背景:
根据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粤传媒2013年和2014年披露的《收购报告书》、《630审计报告》、《2013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等文件以及粤传媒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存在虚假陈述

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证监会认定该公司虚假陈述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目前已有多起成功索赔的案例。
 
委托流程:
1、添加刘冰华律师微信(微信号:13699501159);
2、投资者通过微信提交交易记录,包括买卖该股的时间、数量、价格;
3、待律师核算完索赔金额或者确定符合起诉条件后,发送委托文件给投资者,投资者按文件要求准备好委托材料邮寄给律师。


联系我们:
刘冰华律师
来访/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788号汇景国际大厦B座15楼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36995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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