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康国际

征集条件:
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的股民。
 
征集背景:
奥康国际(603001)2024年5月16日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奥康国际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1 年-2022 年,在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奥康股份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1 年至 2023 年 4 月,王振滔利用上市公司影响力,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将货款汇入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的银行账户,导致经销商回款至上市公司的时间滞后。前述行为属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截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前述关联交易已停止开展。上述情况,奥康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等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有多起成功索赔的案例。

委托流程:
1、添加刘冰华律师微信(微信号:13699501159);
2、投资者通过微信提交交易记录,包括买卖该股的时间、数量、价格;
3、待律师核算完索赔金额或者确定符合起诉条件后,发送委托文件给投资者,投资者按文件要求准备好委托材料邮寄给律师。

律师费用:
考虑到股民已受损,我们愿意以“风险代理”的方式进行维权,即:股民事前无需支付律师费,律师费将在股民所获得的赔偿额中按比例提取,如股民未获得任何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

联系我们:
刘冰华律师
来访/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池路2号九江大厦综合楼3A层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3699501159 

关于我们: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刘冰华律师团队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曾经成功代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佛山照明、南纺股份、海润光伏、京天利、大智慧、上海顺灏、安硕信息、上海家化、振兴生化、皇台酒业、京天利、金亚科技、大连控股、方正证券、超华科技、雅百特、尔康制药、昆明机床、中安消、天业股份、飞乐音响、延安必康、工大高新、众和股份等系列投资者索赔案件。